项目实施地点需要在东盟地区,包括: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泰国、新加坡、文莱、越南、老挝、缅甸、柬埔寨、东帝汶
① 与生态友好型生计发展相结合的红树林保护;
② 其他沿海生态系统(海草床、珊瑚礁等)的保护与修复;
③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;
④ 与上述主题相关的公众宣传、公众科学或环境教育活动。

单个项目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
单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人民(约5万美元),同等情况下,有配套的项目可优先考虑
项目申请机构为在项目地所在国家合法注册,并致力于海洋保护的组织,包括:
· 社会公益组织 (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)(包括NGO,非盈利社会企业等);
· 高校、研究所、智库等科研机构;
· 志愿者团体等;
尤其鼓励新兴环保力量与相关成熟保护组织、科研机构等通过“1+1+1”的模式合作进行申请。
项目申请方可以同时申请加入蓝色伙伴关系合作网络(详细请见蓝伙关系合作网络)。

项目申请机构请于蓝伙行动官网下载并仔细阅读《蓝色伙伴关系行动项目申请指南-英文版(第3版)》,并填写项目申请书模板、项目预算

申请时间:
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30日 23:59分前,将所有申请材料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bpaf@see.org.cn并确认收到该邮箱的自动回复以申请递交成功

申请方式:
电子邮件命名:项目名称+申请机构

申请材料:
a. 项目申请书与预算(word版本); b. 机构所在国家的相关注册证明; c. 机构年检报告以及中文或英文翻译件(PDF扫描件)。对于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小型组织,可提交过去两年的官方财务报表作为替代; d. 申请机构相关介绍及具备所执行项目内容相应资助、经验的证明(包括但不限于:机构年报、团队介绍、项目介绍、相关新闻等); *所有申请材料需要由中文或者英文提交
详细评审原则及流程请见《蓝色伙伴关系行动项目申请指南-英文版(第3版)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