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6-02-05
作者:北京市企业家环保

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东阳乡的龙溪村,从云南远嫁到龙溪村的曹丽花和她的家庭成为垃圾分类运动的典范。从2018年开始,曹丽花就参与和实践垃圾分类,她对垃圾分类的直白理解是:“猪能吃的是可腐烂垃圾,猪不能吃的是不可腐烂垃圾。”
为了在家里开展垃圾分类,曹丽花曾在家中设立了两个垃圾桶,一个绿色的桶用于可腐烂垃圾,另一个黄色的桶用于不可腐烂垃圾。最开始,曹丽花将家里产生的混合垃圾,拿到外面的两个垃圾桶前用钳子进行分拣,这样的方式导致垃圾分类的时间成本过高,家里人参与度低,于是她开始教育孩子们如何在源头进行分类。她想做好垃圾分类的初衷很简单,为了自己和孩子,她希望通过垃圾分类,举手之劳的行动改善村里水源地脏臭情况。曹丽花不仅带领全家参与垃圾分类工作,也在时刻关注垃圾分类的大环境,不断跟进村里垃圾分类的管理问题,并动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。在垃圾管理方面,曹丽花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,村委对垃圾分类的后续工作跟不上,因此建议村委定期上门查看,对分类硬件使用情况提出建议,并提出用竹篮代替塑料袋,在日常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。
通过精心的规划和日常实践,使家庭的垃圾总量在一个月内减少了30%。曹丽花精心设计的垃圾分类系统,使得家里的可回收物得到了更有效的处理,回收率提升了50%。她的行动也激发了社区的变化。目前,龙溪村有超过70%的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,村里的整体垃圾量减少了40%。曹丽花的家成为了村里的榜样,鼓励其他家庭加入这一环保行动。
曹丽花属于在垃圾分类工作中,积极主动参与的那10%左右的人群,在持续的垃圾管理工作中,她们总是起到带头作用。曹丽花的故事,是一个关于如何通过个人行动引发社区变革的典范。她的坚持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家庭,还激发了整个村庄对环保的重视,促进了社区团结与合作,同时也为下一代树立了环保意识的榜样。即使是小小的个人努力,也能在环保的道路上产生深远的影响,引领社区走向更加绿色和可持续的未来。